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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米黑,只是有点米冷

我不是米黑,只是有点米冷

  摘要:昨天,我经历了从事商业研究和写作12年来的第一次被删稿——《小米时代结束了,坏在不够偏执》被微信结束了——虽然我绝对不是什么米黑,只是有点米冷,冷静的冷。

  昨天,我经历了从事商业研究和写作12年来的第一次被删稿。昨天下午,当我登录微信公众平台后台时,发现了两条信息:一条是关于我一周前发表的文章《小米时代结束了,坏在不够偏执》涉嫌“侵权”被删除,一条是“违规处理通知”——“如果再有类似违规情况,将加重处罚甚至永久性屏蔽所有功能”。

  微信官方给我的“罪证”是“涉嫌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具体来说,是《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4.1.2条规定,这条具体规定如下: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谁需要认领此文的“原创”吗?)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还好,我刻意没有使用任何雷军或小米公司的照片,身份证号码更用不上,当然,确实用了“雷军”、“小米”这样的字眼,这点我实在不知道如何避免。)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关于数据部分,告IDC去吧,我用的是它们的数据。不过,是否“公然丑化”和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我就不知道了,因为解释权全在你们。)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我自认为还没有达到可以掌握小米商业秘密的地步,除了我多年前曾经采访过一次雷军,而且这次引用的部分早已是公开报道过的内容,发表当时已经过小米官方进行事实确认。)

  关于这篇文章本身,没有读过又突然有兴趣读的、或想重新对照研究一遍的读者,可以去任何一个搜索引擎上键入上面的标题,然后回车。但我不保证能得到想要的结果,就像我无法保证你们在文章后面的留言不会和文章一起突然消失一样。

  没有兴趣读或不想读全文的读者,看看摘要也可以了:当小米丧失对销量、估值高增长,以及传播议程的控制力时,通常所说的小米时代就结束了。它坏在三大失误:从发烧友市场到大众市场的切换不成功,错失产业链布局良机,以及在坚持“硬件免费+应用服务收费”模式上不够偏执。

  现在,我就谈谈我对于这次删稿事件的一点小想法:

  假如我是雷军先生(想都不敢想,仅为了写作),我应该感谢那些来自外部的理性批评声音,这些声音是在帮助小米去魅,重新管理预期,从而使其回到正常,因此,我非但不会纠结在小米时代是不是结束了,相反,倒是可以坦诚的承认:是的,小米的少年时代的确结束了,但它的成年时代才刚刚开始。即便可塑性如人,也有告别少年、步入成年的一天。

  实际上,我在文章中所认为的“小米时代”,已经被严格限定为“通常所说的小米时代”,即一个和概念高手、跨界、饥饿营销、高增长、高估值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的小米。换个角度,这个意义上的小米时代的结束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难道小米不该面对一招鲜玩概念越来越吃力这一残酷的现实、从而尽快补齐那些过去走了捷径、但终归无法逾越的短板?

  同时,“小米时代”与“小米”也是两回事,我并没有说“小米结束了”,更没有否定雷军先生本人,我一直认为他是中国创业者中少有的具备产业链视野的人之一(我在很多场合都提到了这点),只不过认为他没有将产业链经营做到极致,错过了一些重要的布局机会。

  我也不是一些人口中的马后炮或写作上的投机者,我的立场是一贯的:早在2012年小米宣称估值40亿美元时,我就提醒不要成为凡客第二(《40亿美元估值的疯狂:小米可能步凡客后尘》),在2014年估值450亿美元时,又写了《小米最多值200亿美元》,并认为:

  拨开所有的包装,小米本质上和三星、联想、诺基亚没有区别——它首先是家手机公司,因此必须首先作为一家手机公司生存下来。在一段时间以后,想象力开始让位于残酷的现实,小米未必就能轻易取得三星和联想到目前已经取得的成绩,和诺基亚曾经获得的成就——在电子消费领域,几乎还没有一家公司仅仅凭借各种诱人的故事和创新的营销手段,就能让用户长期驻留脚步,无论如何,你首先必须是一家性价比优秀的产品公司。

  从事商业研究和写作十几年来,尽管发出了不少“中立批评”之声,但总的来说,我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因为对于一个进入媒体之前在企业和公关行业都有多年经历的人而言,我深知创业和做企业的不容易,同时我个人对建构的兴趣,要远远超过单纯的解构。

  这种价值观在我刚刚踏入媒体行业时,就已经是我的一部分,有兴趣的可以参阅我的第一篇重要文章、发表于2004年的《联想的“精神病”》(我很感谢联想的大度,他们当时并没有要求我删稿,最近我又写了一篇《我们是如何失去联想的》,虽然其中不乏批评之声,但联想集团方面迄今也没有选择要求删稿,而是坦诚面对其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就这点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头)。

  (过去这些年的经历告诉我,越是那些成功、且经历过挫折仍能持续成功的企业,一般对不同的、理性批评的声音都会保持很大程度上的宽容,比如联想、腾讯、阿里、百度等。实际上这很好理解,当一家公司面临转型时,最大的障碍往往是内部危机意识不足,而外部的批评声音恰好提供克服这种障碍的动力。)

  而在《21世纪商业评论》和《中国企业家》时,它们又被强化,前者专注于企业管理案例研究,后者在当时被认为是民营企业代言人。也许正是对这种价值观的认同,即便是我批评过的企业,也都一直和我维持着一种良性的沟通,并几乎没有干涉过我的写作(在此我很感谢那些被我批评过、但能一直接受我作为一个异见者存在的企业)。

  我相信作为一个针对企业的、带有善意的中立批评者的价值。一家企业作为当事者,就是利益相关方,作为这样一种身份,有时不一定看得到,或者虽然看到了、也不一定愿意承认潜在的危险,但用户、竞争对手或潜在的企业内部管理问题才不管你是不是看到它的存在,他们会毫不留情地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一直表现出来的,有点像那呱噪不停的乌鸦嘴,但我绝对不是一个米黑,那些只知追捧小米的才是最黑的米黑,我只是有点米冷,冷静的冷。

  我也不怪那个向微信投诉的小米员工,他/她只是在行使自己的职责,甚至也不怪小米,毕竟人家也有发表自己的观点的权利。但我对什么样的公关是称职的持保留态度——身处互联网时代,任何坏消息都不可能永远被掩盖,因此公关人员的职责应该转而扮演新的角色,即帮助公司面对现实,管理预期,从内外推动公司做出改变,而不是掩盖现实,延缓危机爆发的时间。

  嗯,最后必然是要谈谈微信在这起删稿中的角色了,它才是裁判,是最终决定删稿者。但实际上你会发现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这是它的地盘,它的时代,我等只是一个过客,从多长的周期或何种层面考虑它的利益,是它的权利。你不同意它的权利完全可以离开,但最后你会发现,你越来越无法离开,因为它越来越无处不在。

  最后汇报下:三年来我在微信公号发表了近150篇原创文章,累积用户只有23000名,给我带来的收入也没有超过两千元(通过打赏),就连我想改个名字的愿望也始终没有实现(我本来先注册,申请认证了几次,也没有通过,后来被别人认证了,所以我想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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