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人民法院还没有对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归属权作出二审判决,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公司针对深圳唯冠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再次让案件走向出现多重变化,结果更加扑朔迷离。
委托代理人、深圳中银高级合伙人陈忆律师通过媒体披露说,因债务纠纷,2010年11月份的时候,深圳中院判决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险支付867.97万美元,在富邦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盐田区法院查明,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处理的深圳唯冠的财产,都已经被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据此,深圳唯冠目前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在去年6月27日,富邦保险就申请深圳中院宣告深圳唯冠破产并对它进行破产清算。在破产听证会上,深圳唯冠承认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但公司正与美国苹果公司就iPad商标权进行诉讼,未来有可能用获得的赔偿来偿还债务。富邦保险表示,鉴于这个商标权诉讼判决还没有生效,深圳唯冠用未来不可预知的赔偿款来证明自身的债务清偿能力,是缺乏说服力的。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法院一旦裁定深圳唯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两家公司对于iPad商标归属权的诉讼也将因之中止。分析人士称,关键要看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在先,还是深圳中院裁定在先,深圳唯冠能否起死回生,目前很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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