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文简称《方案》)。此举将为深圳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与加快地方空间治理模式创新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是深圳完成建成先行示范区使命,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机遇。
新时代背景下的地方空间治理模式创新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
《方案》还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支持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扩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范围。
新时代背景下深规院对地方空间治理的贡献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这座城市对地方空间治理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深圳率先形成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存量规划管理机制,较早实践了单元规划制度,与此同时不断强化集体自治能力,完善单元规划服务体系,形成更加成熟的城乡单元规划服务机制。
作为深圳本土成长起来的规划单位,在深圳地方空间治理过程中,深规院不断探索,参与了众多项目,如城市更新领域的《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金威啤酒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车公庙城市更新统筹规划》等,为深圳的地方空间治理模式创新贡献了不可忽视的规划设计理论,积累了许多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深圳始终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过去40年来,深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未来,深圳在深规院等一批优秀规划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必将创新、完善地方空间治理模式,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全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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