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要求爱尔兰政府向苹果补征收最多130亿欧元(约合959亿元)的税款,但爱尔兰表示拒绝。这是为什么?2016年10月15日,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CITC)联合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北京举办了“G20杭州峰会后国际税收发展趋势”专题研讨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参会。研讨会上,苹果130亿欧元税款一事成为讨论热点。
早在2014年6月起,欧委会便开始针对爱尔兰等国可能存在的非法国家补贴政策进行调查。今年8月30日,欧委会裁定爱尔兰对于苹果公司的免税为非法国家补贴,并要求爱尔兰政府向苹果补征收上述税款。
欧委会称,爱尔兰涉嫌允许苹果公司比其他公司少缴纳税收,因而需要补缴。欧盟2013年调查开始前十年起,即2003年~2014年间未缴纳的税收及相应利息,具体数额由爱尔兰政府决定。
不过,这一裁定立即遭到了爱尔兰政府、美国官方、苹果公司的强烈反对。
爱尔兰财政部表示,爱尔兰没有给过苹果任何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欧盟起诉我们这样做了,但是我们认为欧盟搞错了,所以提起上诉,而且我们非常有信心能赢下来!9月7日,爱尔兰议会支持内阁上诉的决定。
对于这130亿欧元巨款,爱尔兰政府为何拒绝追征?
在上述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杜建伟分析主要有三点原因。
首先,苹果公司在爱尔兰堆积的巨额剩余价值,绝不是仅在爱尔兰一个地方就能创造的,爱尔兰政府在上述价值创造中的贡献是有限的。
其次,爱尔兰是所得税和流转税双主体的税种结构,且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规模要远远小于个人所得税,只是补偿其政府贡献的涓涓细流而已。欧债危机以后,爱尔兰政府的债务负担率虽然一度达到了120%,但近年来呈现快速递减趋势,2015年底降到93.8%,2016年一季度将到80.4%,低于欧盟成员国84.8%的水平,这说明其补偿来源组合效率很高。
最后,保持对外资的引力和缓解就业压力的确是政府必须要考量的因素,但更为主要的是价值创造中政府贡献能够得到有效补偿,继而财政收支缺口呈现收窄趋向所带来的底气。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表示,欧盟有没有权力仲裁爱尔兰得征税是有争议的,爱尔兰和美国政府认为它没有这个权力。“据我所知,欧盟在直接税如企业所得税方面还没有一个制度性的法律的约束,个人觉得像转让定价、避税方面欧盟没有权利仲裁或者制裁爱尔兰,不过道义上有。”
朱青在分析苹果避税手法后认为,从苹果公司角度看,苹果公司没有违反法律。而目前出现的情况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这才需要国际社会加强税收协调,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税收合伙人叶永青表示,苹果案件最终落脚点落在于,所得来源地和定价规则到底欧盟说得对,还是苹果在爱尔兰的政府主权下的主张是对的。这里还涉及到预先裁定等问题。
苹果案件正是当前跨国企业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典型案例。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存在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的效果,造成对各国税基的侵蚀,这被二十国集团(G20)称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各国政府每年因此损失税收多达2500亿美元。
为了修改国际税收规则、遏制跨国企业规避全球纳税义务、侵蚀各国税基的行为。2015年底,G20领导人正式批准了经合组织发布的BEPS项目总计15项行动计划,这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规则体系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
近期公布的G20杭州峰会公报称,将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包括推进正开展的BEPS行动计划、税收情报交换、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和税收政策等,以促进增长,提高税收确定性。
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提出,必须认识到,当前G20国家在税收领域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仍有很大空间,应在完善全球税收治理上发挥引领作用,必须推动当前国际税收规则的主导权逐渐由传统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向更具有政治高度的国际机制(如G20、APEC)转移。
此次G20杭州峰会上,中国提出建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曹明星表示,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建立的宗旨在于提出重构国际税收秩序的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分享中国经验,为打造“创新、活力、包容、共享”的世界经济做出贡献。这一宗旨,也可以看做是中国政府以大国财政重塑国际政治经济版图的雄心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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