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0 日消息 今天人民日报发布《切实规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文章,其中称“开机广告又多又长!看个电视太复杂。”智能电视、机顶盒推送开机广告现象频发,套路众多,消费者不堪其扰。专家表示,关不掉的开机广告违背了消费者意愿,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权,降低了消费者观看电视体验,必须严执法、强监管、树规范。
文章称,开机广告是指智能电视硬件自带、开机即显示的商业性广告。这种开机广告是一种硬性的商业信息植入,也是一种网络“牛皮癣”。
早在 2019 年 10 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约谈创维、海尔、海信、夏普、小米、长虹、乐视 7 家企业,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规范经营。
智能电视经营者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专家认为,开机广告这块“牛皮癣”之所以“久治不愈”,在于不菲的广告费收入。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去年 3 月,中国电子商会和江苏省消保委等单位共同制定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团体标准的形式要求所有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 30 秒,且必须可以一键关闭。对开机广告提示窗的位置、尺寸、内容、时长也都做了明确规定。
“开机广告这一商业模式本身并无法律禁止,但是底线一直在,即产品更新不能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江苏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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