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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票软件涉“收费陷阱”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原标题:抢票软件涉“收费陷阱”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抢票软件涉“收费陷阱”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监管部门须对抢票软件的真实性、安全性、合规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等加大执法,确立一定的门槛,促进抢票软件之间的良性竞争,来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春运”将至,官方售票渠道12036一票难求。在此背景下,各种第三方抢票软件粉墨登场。这些软件基本上不是免费,有的还区分了多级别的付费加速包。

快捷方便的网上购票已经成为许多人买票的首选。抢票软件尽管方便,背后却暗藏猫腻。

一是利用消费者的心理,设置多个收费档次并标注不同的抢票成功率,在这种比较的心理暗示之下,消费者更会自愿地掏钱。二是设置种种隐形收费项目,消费者稍有不慎,就会在无意中多消费。这前一种做法大致还能算是合法的商业操作,而后一种就属于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了。

此外,我们不得不提的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现在火车票实行实名制,抢票软件获取了客户的个人身份证、手机号、行程等信息,汇总起来是一个客观的“大数据”。即便抢票软件自称不留存相关信息,软件服务商们是否真的采取了必要措施避免这些信息被泄露,仍然值得市场监管和信息管理部门的关注。

若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抢票软件能够帮助大家抢到车票,倒也无可厚非。虽然比没使用这个软件的人而言取得了优势,但也不至于被禁止。毕竟若没有抢票软件,供不应求的热门车票也未必就是公平的供应了。使用12306软件的人本身就比电话订票的人占据了先机,电话订票的人又比现场排队买票的人占据了先机。而网上订票的人,若大家都不用抢票软件,也不过是网络信号更好、手机性能更佳、有闲工夫反复刷票者占据了先机。

抢票是同种车票之间的竞争,抢票费用比起车票价格而言还是很小的。只是收费虽不高,但也还须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细则,切不可搞隐形收费,欺骗消费者。

小结之,春运抢票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监管部门须对抢票软件的真实性、安全性、合规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等加大执法,确立一定的门槛,促进抢票软件之间的良性竞争,来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有必要在使用时更加谨慎,既维护了自己的个人权益,也令“用脚投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得以发挥。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媒体包括自媒体也不妨急群众所需,调研并公布各家抢票软件的收费方式、成功率、隐形陷阱等,让消费者们选择抢票软件时更有把握。

而12306官方售票渠道若能在春运“刚需”期间加强技术维护力度、增加带宽,让更多人能不通过抢票软件就顺利买上票,更可谓是对社会利益的正面有力促进。

□缪因知(学者) 编辑 陈莉 校对 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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