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针对去年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事件作出回答。
去年10月份以后,美国商务部泛化了国家安全的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以所谓“可能使用了来自美国的技术,威胁到了美国的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生存能力”为由,对福建一家还在建设过程当中、产品还没有量产的企业实施了出口管制。“我们认为是站不住脚的。”苗圩表示。
据了解,其实际情况是美国的美光公司2017年在美国起诉了台湾联电和福建晋华。该投资集成电路的企业,其本身并没有技术,他们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来自台湾联电的DRAM技术。换言之,如果要说有技术的争议,也应该是台湾联电来负责,福建晋华是无辜的。
最后,苗圩表示,我们希望能够客观、准确地对待中国企业,美国政府能够改变错误的做法,把晋华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晋华和美光是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可由企业之间自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