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节档的反盗版之战)
单单用《著作权法》无法追究泄露电影资源的“内鬼”的刑事责任
缪琦
春节开工后的第一天,《流浪地球》制片人龚格尔也迎来了忙碌的高峰期。只不过这场忙碌更为焦头烂额――不是为了庆祝影片票房6天突破20亿元或继续宣传,而是封堵层出不穷的盗版链接。
“各位的反盗版链接一直在尽数上报封堵,但因为技术原因,有些封堵快,有些需要一些时间。”2月11日,龚格尔在微博上向私信上报盗版链接的网友汇报进展,并代表整个反盗版团队表达了谢意。
从近百条留言中可以看出,还有不少链接即使已被举报但仍然可以免费观看。截至发稿前,第一财经记者点击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播放链接,也依然有效。
这部创下了春节档票房新纪录的中国科幻片,也成为了中国电影史上被盗版侵权最严重的案例。除了《流浪地球》,其他同在春节档上映的影片也一并中招。和以往盗版多为不清晰的枪版不同,这次流出的链接不少是高清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东晓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国内电影市场的发展,盗录网络视频的行为一直伴随而生。但此次泄露事故恰逢国产电影密集发布的春节档期,而且与传统的TC方式(枪版)不同,几乎都是高清版,疑似发行渠道片源泄露,此行为对正版电影的破坏更为巨大。
“在此之前,热播影视剧《人民的名义》、《欢乐颂》、《悟空传》等在上映前或热播期间,也出现过资源被泄露的情况,但是并未查到有类似此次上映电影资源集体流出的严重情况。”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旭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2月1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微博表态称:“经过多部门和权利人的联合行动,春节档院线电影的盗版传播已经得到一定遏制,对严重的侵权盗版分子将移交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内鬼泄露可能性大
今年春节档的盗版片源来得猛烈。“过年前我是打算一天看一部新电影,现在我每天都在等待视频网站上的资源。”有网友调侃这一现象说。
马东晓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热门电影盗播事件的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盗版产业链。从源头负责通过影院盗录、非法复制片源等方式获得电影作品,到负责上传并维护存储盗版影片的服务器,再到出售、传播盗版影片的播放、下载链接,直至最终购买、观看盗版的用户。在这一链条中,参与者通过出售链接、插入广告、捆绑软件、植入木马等方式获利。
这一过程中的参与者实施了包含复制、信息网络传播、销售电影作品等多个行为,可能触犯《刑法》和违反《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也认为,一般的盗录或非法复制等情况可以追究盗版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侵犯著作权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他说:“例如快播案件,就是举报人以热播影视剧版权价格为依据进行举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是以版权许可费作为损失依据的。”但在最新的这个案件中,有一个问题是,用《著作权法》无法追究泄露电影资源的内鬼的刑事责任。
“泄露高清资源而不是电影院盗录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有内鬼。”刘春泉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内鬼可能来自于影视剧制作相关单位,也可能是播出院线,所以追查难度不小。
也有其他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片源遭泄露,这种情况往往是院线里面的内鬼所为,但院线相对强势,即使真有其事也不会对外承认,而发片方相对弱势则无能为力。
在吴旭华看来,一部电影从选剧本、拍摄、制作,直到上映期间,要经过许多环节,包括前期制作、后期制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外泄,另外,还有黑客攻击也可能导致影片资源泄露。
建议提前做好法律设计
疯狂的盗版,无可避免地抽干了春节档电影市场的部分票房池。
整个档期有8部热门影片扎堆上映。不过,总观影人数和上座率较去年均有所下降。追根究底,除了影片口碑的参差不齐、单片票价的上涨,盗版的集体泄露与以“白菜价”疯传,也是原因之一。
鉴于此次案件是直接泄露了电影资源,刘春泉提出,能否追究法律责任,要看电影制作出品方有没有良好的法律设计。如果有精巧的法律设计,就可以通过设置保密手段把未公映前的影视作品设定为商业秘密(经营秘密)。“这样只要损失超过50万元,即可追究内鬼泄露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从而杜绝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不过,刘春泉也称,商业机密只适用于公映播出前,公映后再讲“商业机密”,从理论上来说并不合适。
马东晓则认为,对于该案件的权利人而言,一方面应当积极采用技术手段,在保护片源的同时,为后期维权保留线索、提供证据;另一方面在电影发行的各个环节,使用包括保密协议在内的各种方式约束相关方履行保密义务。同时还应该积极监控,发现侵权后立即采取法律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请求赔偿,使侵权人无利可图。其中行为保全是较为有效的措施。“面对明知和恶意的侵权行为,及早聘请专业律师,未雨绸缪提前预防,才能将盗版消灭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