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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式管理哲学“以制求存,以治谋远”

  每一个企业的精神文化里,都流淌着最高决策者的传承和个性的血液。格力,自然也不例外。

  2013年5月,董明珠提出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的十二字管理方针(“三公”方针),简朴干练、直抒其意,却又有极高的文本内涵。这十二字是格力二十年成长历程中价值观与实践论的高度浓缩和结晶,亦是格力企业文化的核心之所在。适时提出这一方针,也表现了格力在进军2000亿目标时“以制求存,以治谋远”的决心和战术思路。

  “三公”方针的提出,所辐射出的信息和能量,可以从“古今内外”四个维度去探析。于古,是一场思源弘扬,于今,是一次规则自省;于内,是一个平台打造,于外,是一种氛围倡导。

  —于古,是一场思源弘扬

  我们往远一点看,当人类开始有选择、竞争、分配活动时,随之而来的便是“多寡之分”、“贫富之差”,而这样的结果,很快就催生了另一种意识—对于公司公正的原始渴望和追求,所以最早出现的“公平公正”,是一种纯粹从结果上表达理想意愿的人性诉求,希望在结果上是均等的。

  如“以天下为己任”的墨子所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他倡导更多的是“情感公平无差等、为天下大众谋私利”的伟大格局与和谐构想。而与之不同的是,法家的韩非、商鞅却越过这种和谐构想,在不怎么讨好的历史漩涡中,践行了真正体现“公平公正”的帝王之具—法、术、势,即现在的制度、绩效、威严,从而实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这样的“真和谐”局面。

  今天格力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是一场“以法为基”的思源弘扬,是基于每个人清晰客观地认知自己能力和态度的前提下,对公平环境的监督、呼吁和创建,所以,它首先应该是谈过程,谈如何管理,而不是大张旗鼓地空谈人性化、公平无差等的结果,因为在格力的精神逻辑里,制度与人性并重,制度为先,人性化是严明制度下的产物。

  跳开前提和过程而大谈结果,显然不是务实人做事的逻辑,因为,和谐,是斗争出来的。

  —于今,是一次规则自省

  当不少人意识到柔性化管理和人际沟通的主潮流,欢呼女性权利的黄金时代来到时,甚至包括管理大师杜拉克也在说:“这个时代的转变,正好符合女性的特质。”格力却逆势而为,提出了十二字新军规,用实际行动告知所有人—女性领导不是靠“亲和力”来解决问题的,而工作中也没有柔情可言。

  也有一些企业一些人乐意沉浸在“人性化”的糖衣泡沫里,不愿扎破让人让自己看到满目疮痍的体肤,可惜的是,泡沫终有一天会被耗尽或捅破。一个对企业生命力有高度责任感的决策者,绝对不缺乏正视自己的勇气和胆识。所以,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享受了千亿盛世的大之格力,在别人绞尽脑汁做数据做文章时,自己却独处斗室、刮骨疗伤。

  2012年销售会议上,董明珠对销售队伍做出产品及零部件八年不得维修的严苛标准的承诺,实则是格力的一种超前自我审视与批判态度。正是基于如此高度危机意识的自我激励,才不至于让格力成为温水青蛙,才能有序地完成团队内部的正面信息传递和能量转移。

  于今看来,这次逆势而为的规则调校,与其说这是格力守正出奇、避实就虚的战术,不如说这是格力“以法为基,立法为民”的一种品质坚持与诠释,是大人性化的回归。

  —于内,是一个平台打造

  “公平公正”强调的是制度,净化人才或事件的考评维度,去除私欲或过多的主观判断,实现“机会面前人人平等,事件面前人人同责”;“公开透明”强调的是流程,让“参与、监督”的民主权利重新回到群众手中,然后推进“水至清”;“公私分明”强调的是内心,如何合理地控制私欲,并非是制度和文化能简单解决的,更多地依靠自我内心约束和格局时务。

  从这个角度来看,“三公”方针是一次公司制度、流程和个人内心的梳理、整合,是一次维护和保障绝大部分人权利的民生行为,是真正打造一个还权利于格力员工、让绝大部分人受益的公平平台。

  董明珠无疑是这个大平台的总工程师和践行者,为了维护这样的平台,甚至早些年因为没有让亲哥搭一下格力的“顺风车”而差点与哥哥决裂,也因此定下了“不能让格力领导干部的亲属进入格力”这样的铁规。正是董事长这样超乎“人情”的以身作则,在如此庞大的格力系统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的大平台才成为可能。

  据了解,“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的制定初衷是旨在成为格力管理干部的行为准则,所以“以法为基”的说法,一方面明确了法律制度是团队前行的基础,一方面也指出了管理干部或者说执法者本身就是制度的基石和保障,而这一点与“干部是风,员工是草,干部往哪边吹,员工往哪边倒”互为印证。

  而通过这严肃的制度化的十二字,也折射出“立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只有明晰的框架、规则、底线,才是对一直恪守规则甚至正面超越规则之上的大多数人的人性关怀与尊重。最后,这种关怀和尊重将以“机会均等、阳光流程、全员监督、主人翁精神”等形式得到具体注解。

  —于外,是一种氛围倡导

  “三公”方针再次呼应了2008年“政府采购案”及2010年两会期间董明珠不避私嫌的呼吁与质疑,正是这一看似无意的呼应,辐射出格力体内“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以及对行业潜规则的挑战、突破和纠正,当然这同时,也是对行业新规则及正向价值观的承诺、建立和倡导!董明珠这些超乎常规的自信行为的背后,是责任!

  又如,格力连续8年位居家电企业纳税榜首位,尤其是金融危机的2008年上半年,纳税就过10亿元,这除了是一份对社会责任的诚实答卷外,更是以“特立独行”的行为方式对“环境”提出的严肃批判与积极示范!

  所以,于外看来,“三公”方针不再只是格力人的内化准则,更像是对行业对氛围发出的一次行为倡导。

  这就是为什么“水至清则有鱼”如此颠覆儒学教条的商业圣哲会出现在格力的词典里,“水清”与“无鱼”的逻辑关系再次被辩证地打破,正语若反,自是极限轮回的功力!“水清”自是少了些好淤泥混沌之鱼,但谁说养不出喜好阳光热爱纯粹之鱼?格力会做这样的水,格力,也同样需要这样的水。

  在格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私分明”十二字管理方针中我们读到了坚硬的没有任何商榷空间的制度、原则,也看到了大人性的回归,以及充满无限想象空间的格力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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